水電安裝施工合同建設單位: 設計單位: 施工單位: 合同編號: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:(簡稱甲方) 地 址: 施工單位:(簡稱乙方) 地 址: 茲有 工程,經過投標、議標、決定由乙方施工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》和《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》規定,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,為了明確工程項目及雙方責任,本著互相協作,確保施工項目順利完成的原則。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。第一條:工程地點 第二條:工程內容 第三條:承包方式 第四條:工程價款及調整1. 工程價款 2.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做調整:(1)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;(2)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;(3)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;(4)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窩工損失或其他得有關損失;(5)合同條款以外得其他增減或調整;第五條:付款方式 第六條:合同工期1.雙方商定總工期為 天。開工日期: 年 月 日竣工日期: 年 月 日2. 如遇下列情況,經甲方代表簽證后,工程可以順延。(1) 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開工條件,(2) 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;(3) 非乙方原因得超過4個小時以上時;停水停電停氣(4) 工程款未按時支付;(5) 不可抗力(如地震臺風火災等)3.由甲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誤,甲方應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得窩工損失及其他增加費用,相應順延工期。4.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,每超過一天罰款 元,反之每提前一天獎勵 元。但獎罰累計不超過總造價得2%。
2015-01-26